抗精神病藥物的劑量如果足夠大的話,所有的藥物都可引起來鎮靜的作用,但是很多抗精神病的藥物,再追加治療范圍內或低于這個范圍就可以出現鎮靜作用。
早期的鎮靜作用是有利于躁動的患者的,但是到中后期鎮靜作用會嚴重干擾患者參與其康復的能力,所以要盡量的避免一下。鎮靜最常出現在治療早期或者是再增加劑量的時候,從低劑量開始,逐步緩慢增加劑量,可以降低這個影響,由于這些作用常是短暫性的,在最初的時候要注意安慰患者,告訴他們鎮靜的程度一般是在一到兩周之內可以逐漸的降低。
如果沒有降低,而且鎮靜的程度難以接受,或影響到了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唯一的選擇就是如果能維持療效,可以減少劑量或者更換為一種鎮靜作用比較低的藥物。患者要注意在治療早期的階段會有鎮靜作用,這個可能會影響駕駛或者操作機器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