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每隔六個月獻血一次合理。
因為紅細胞恢復較慢,紅細胞平均壽命在120天左右,經過3個月左右的水平,紅細胞的數量才能恢復到獻血前的水平,即間隔3個月以后再次獻血是相對安全的。但是為了保證獻血者的健康,也為了保證血液質量,規定間隔六個月才能再次獻血。短于六個月獻血,由于患者的紅細胞尚未完全恢復,有導致貧血的風險,影響機體的健康。超過六個月獻血可保證患者的紅細胞完全恢復,從而保證機體的安全。
獻血后要注意休息、針眼衛生、補充營養等。通常,獻血前,需要適當調整心態,避免過度緊張,否則在獻血過程中容易出現恐慌、出汗等獻血反應。獻血前應避免食用高脂肪、高蛋白食物和飲酒。
如果患者患有貧血、白血病、艾滋病、結核病和其他疾病,不能獻血。此外,還必須滿足獻血的基本條件,如年齡、體重、血壓、脈搏、體溫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