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腕骨折后,若未經妥善治療與康復,確實可能留下后遺癥。這些后遺癥包括但不限于關節僵硬、慢性疼痛、肌力減退、神經損傷以及骨折不愈合或畸形愈合。
1、關節僵硬:
骨折后長期固定可能導致關節囊和周圍肌肉攣縮,進而引起關節僵硬。定期進行康復鍛煉,如關節松動術和主動運動,是預防關節僵硬的關鍵。
2、慢性疼痛:
骨折愈合過程中,若處理不當或感染,可能引發慢性疼痛。治療時可使用非甾體抗炎藥(如布洛芬、阿司匹林)來緩解疼痛,同時配合物理治療以改善局部血液循環。
3、肌力減退:
骨折后長時間不活動會導致肌肉萎縮和力量下降。肌力訓練應在康復早期就開始,并逐步增加負荷,以促進肌肉力量的恢復。
4、神經損傷:
骨折時可能伴隨神經損傷,表現為手部感覺異常或運動功能障礙。神經營養藥物(如甲鈷胺、維生素B6)的使用,結合電刺激治療,有助于神經功能的恢復。
5、骨折不愈合或畸形愈合:
骨折對位不良、固定不穩或過早負重,都可能導致骨折不愈合或畸形愈合。正確的復位和固定,以及定期的X光檢查,是預防此類后遺癥的重要措施。
手腕骨折后的康復是一個復雜而系統的過程,需要患者與醫生密切配合,科學治療,以減少后遺癥的發生,早日恢復手腕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