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原則上講,所有的先天性心臟病,包括法洛氏四聯癥都應該早期做手術,因為盡早做手術,他的心臟畸形得到了改善,得到了解除,他的生長發育各方面就不會受影響,他心臟的發育也會隨即正常,但是這是一個純理論性的東西,因為畢竟新生兒體重那么小,而他的臟器,各方面發育都還沒有成熟,所以體重越輕、年齡越小的孩子,做一些復雜的操作,他的術后的風險也是增加比較多的。
所以臨床上,我們會根據患兒在家的臨床表現,包括喂養的難易程度、包括生長發育的情況、包括一些日?;顒恿康那闆r,如果孩子在家平常喂養上沒有太大的困難,輕度的活動、一般的活動也不會引起缺氧,沒有缺氧發作,我們一般都建議在一歲左右再給他行根治手術,因為這種情況下,孩子各方面臟器功能發育都差不多了,孩子體重也比較大,耐受手術打擊的能力也比較強,做手術比較安全。
但是有些患兒,因為他可能就是病情比較重,他缺氧比較厲害,這種情況下,我們就得可能做急癥或者很小的時候就得給他做手術,手術根據他的病情情況,做一些姑息的手術,比如分流手術,促進他肺血管發育、改善缺氧,或者有一些孩子肺血管發育還行,但是他很頻繁地缺氧發作,這種我們也可以很小,比如兩三個月,也可以給他進行根治手術治療,總之就是越早做手術,可能理論上最好,但是我們做手術時候,會考慮患兒的實際情況,盡量地把手術風險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