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婦女從妊娠分娩到哺乳,體內內分泌激素發生很大的變化,妊娠早期血漿中雌激素和腎上腺皮質分泌的激素會明顯增加,妊娠中期這些激素水平會下降,妊娠后期又會上升,哺乳催乳素水平會明顯上升,而雌激素催乳素的變化與乳腺癌的發病有密切的關系。
因此我們認為,妊娠哺乳期患乳腺癌,病情發展比較快而且預后比較差,所以主張乳腺癌患者治療之后最好不要再懷孕和哺乳。
但是目前也有很多新的研究報道指出,乳腺癌治愈之后,再妊娠,并不影響患者的生存率,也就是說再次妊娠并不增加患者腫瘤復發轉移的概率。
實際上能有再次妊娠期的大都是一些早期預后良好的患者,對于預后比較差的晚期患者或者短期內出現復發轉移的患者本身也不可能再去結婚生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