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以下四點:
第一,主要經肝臟清除的藥物,肝功能不全時清除明顯減少,但無明顯毒性反應發生,肝病時可應用,但需謹慎,必要時減量應用,治療過程中需嚴密監測肝功能。這種藥物有大環內酯類,林可霉素,克林霉素等多屬于此的藥物。
第二,藥物主要經肝臟或有相當量的經肝臟清除和代謝,肝功能不全時清除減少可導致毒性反應發生,肝功能不全患者應避免應用此類藥物,例如利福平、四環素類等。
第三,藥物經肝腎兩途徑清除。肝功能不全者藥物清除減少,血藥濃度升高,同時有腎功能不全的患者血藥濃度升高尤為明顯。嚴重肝病患者,尤其是肝腎功能同時減退的患者,在使用此類藥物時需減量應用例如頭孢哌酮,頭孢曲松等。
第四,藥物主要經腎排泄,肝功能不全者不需調整劑量,例如青霉素,頭孢唑林,頭孢他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