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結核化學治療原則及方法與肺結核治療相同。依然是堅持、早期、聯合、適量、規律、全程的原則。重視治療的督導及管理。
常用的藥物:有異煙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乙胺丁醇、鏈霉素等。強化期治療應用三種以上的藥物。二至三個月以后改用兩種藥物聯合,治療期間應注意藥物的不良反應。還有hre的療程為九至十二個月,耐藥地區做采用hrz1方案。免疫功能低下者包括HIV感染。療程一為十二個月或以上,同時并發活動性肺結核或肺外結核。胸膜炎來源于胸椎結核。肺內縱膈淋巴結結核或并發全身播散型結核病時,療程也有長治十二個月或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