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結核于其他器官的結核遵守同樣的治療原則,主要選用口服藥物抗結核。用藥原則一般為早期聯合規則,全程,適量的原則。
皮膚結核的類型,疾病分期,機體免疫水平,患者一般情況均是治療時需要考慮的因素,必要時應該配合外用藥物手術切除和物理治療等。
臨床中場選用的抗結核藥物包括異煙肼、乙胺丁醇等,還有利福平局部用藥,可以包括異煙肼軟膏、鏈霉素軟膏、慶大霉素軟膏等。局部也可以采用,藥物注射可以采用鏈霉素加利多卡因注射,另外有一些孤立的比較小的皮損可以采用手術切除,最后可以根據皮損的性質大小選擇,激光冷凍等物理療法。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藥品使用請結合自身情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