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磺胺甲惡唑可穿過血-胎盤屏障到達胎兒體內,動物實驗發現其存在致畸作用,因而孕婦應禁用。
2、磺胺甲惡唑可自乳汁分泌,乳汁中的濃度約為母體濃度的50%到100%,藥物可能對嬰兒產生影響,因而哺乳期婦女應禁用。
3、磺胺甲惡唑與膽紅素競爭在血紅蛋白上的結合部位,而新生兒的酶系統尚未發育完善,增加了核黃疸發生的危險,因而該類藥物在新生兒及兩個月以下的嬰兒應禁用。由于兒童處于生長發育期,肝腎功能不完善,用量應酌減。
4、老年患者應用磺胺藥物,發生不良反應的機會增加,如嚴重的皮疹、骨髓抑制、血小板減少,因而老年患者應避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