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有血緣關系的親屬中有乳腺癌易感基因突變的攜帶者。
二,有血緣關系的一級和二級親屬中有符合以下一個或多個條件的乳腺癌患者。
1.發病年齡小于等于45歲。
2.發病年齡小于等于五十歲,并且有一個具有血緣關系的近親也為發病年齡小于等于五十歲的乳腺癌患者和一個只一個以上的近親為任何年齡的卵巢上皮癌,輸卵管或原發性腹膜癌患者。
3.單個個體患兩個原發性乳腺癌,并且首次發病年齡小于等于五十歲。
4.發病年齡不限,同時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具有血緣關系的近親患有任何發病年齡的乳腺癌和卵巢上皮癌,輸卵管癌或原發性腹膜癌。
5.具有血緣關系的男性近親患有乳腺癌。
6.合并有卵巢上皮癌,輸卵管癌或原發性腹膜癌的既往史。需要提醒的是并不是所有高危人群都會患乳腺癌,也不是非高危人群就不會患乳腺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