癲癇合并其他病癥時,地西泮臨床應用的注意事項
一,對其他苯二氮卓類藥物過敏者,對本品也可能過敏。
二,以下患者禁用本藥,對本藥過敏者、急性閉角型青光眼、重癥肌無力患者、三十天以下嬰兒。
三,以下患者慎用本藥,中樞神經系統處于抑制狀態的急性酒精中毒者,昏迷和休克者,有藥物濫用或成癮史者,肝腎功能不全者,運動過多癥患者,低蛋白血癥患者,嚴重的精神抑郁者,嚴重的慢性阻塞性肺病患者。
四,新生兒不宜將本藥代謝為無活性的產物而導致持久的中樞神經抑制。
五,老年人的中樞神經對本藥也比較敏感,靜注可出現呼吸暫停,低血壓、心動過緩,甚至心跳停止。
六,在妊娠前三個月使用本藥,有增加胎兒致畸的危險。
七,哺乳期服用,可使嬰兒體內本藥及代謝產物積聚,導致嬰兒嗜睡,甚至喂養困難,體重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