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的肺炎一般针对病原菌治疗,一周左右临床症状即可吸收。肺炎满足下列标准之一,尤其是两种或两种以上条件并存时建议住院治疗:
第一,年龄大于六十五岁的患者。
第二,存在以下基础疾病或者相关因素之一:
1、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2、糖尿病。
3、慢性心肾功能不全。
4、恶性实体肿瘤或者血液病。
5、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
6、吸入性肺炎或者存在容易导致吸入因素的。
7、近一年内曾因社区获得性肺炎如院。
8、精神状态异常。
9、脾切除术后。
10、器官移植术后。
11、慢性酗酒或者营养不良。
12,长期应用免疫抑制剂。
第三、存在以下异常体征之一:
1、呼吸频率大于等于每分钟三十次。
2、脉搏大于等于每分钟120次。
3、动脉收缩压小于90毫米汞柱。
4、体温大于等于四十度或者小于35度。
5、意识障碍。
6、存在肺外感染病灶,如败血症,脑膜炎等情况,均需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