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風濕關節炎多見于青年和中年的女性,育齡期婦女的發病率比較高,70%的類風濕關節炎女性在妊娠期間病情可以改善,大部分患者在妊娠三個月病情能夠緩解。盡管如此,在妊娠期間病情仍然會出現波動,而且大部分患者在妊娠期間病情穩定。
在分娩以后,由于體內激素的變化會出現類風濕關節炎的復發,對于患者在妊娠期非甾體類抗炎藥是限制使用的,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個月以及妊娠后期,必須更加嚴格的限制。在哺乳期也就是剛生完孩子以后,最好使用半衰期比較短的非甾體類抗炎藥,比如布洛芬。在妊娠期間以及哺乳期,禁止使用細胞毒類的藥物,如甲氨蝶呤、環磷酰胺等,如果患者因為病情變化不得不使用上述藥物,就要停止哺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