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合并妊娠應如何治療
受孕時和整個妊娠期,糖尿病病情控制良好對確保母嬰安全至關重要。由于胎兒先天性畸形危險性最大的時期,是受孕7周內或停經9周前,因而糖尿病婦女應接受胰島素治療,使血糖控制正常后才受孕,產前咨詢極為重要。
醫學營養治療原則,與非妊娠患者相同,務必使孕婦體重正常增長。應選用胰島素治療,注意調節劑量。禁用口服降糖藥。在整個妊娠期間應密切監測孕婦血糖水平和胎兒情況。通常,妊娠36周前早產嬰兒病死率較高,38周后胎兒宮內病死率增高,故主張選擇36-38周進行引產或剖宮產。但目前認為,應根據胎兒和母親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特別是妊娠期糖尿病,可爭取足月妊娠自然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