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旅游只限于心功能較好的病人。心功能二級者,不提倡遠游,尤其避免爬山、游泳等劇烈活動。心功能三級者不適合進行長途旅行,只能在戶外或所處周圍的風景區作小范圍的旅游活動。心肌梗塞后康復期的患者,3個月內不能做長途旅游。
(2)旅游前,應到醫院做一次全面檢查,經醫生確診病情處于穩定狀態時可進行旅游,并確定旅游范圍,旅游時要有人陪同并帶有病情摘要,近期心電圖和一般急救藥,如硝酸甘油片、速效救心丸、異搏定、安定片和地高辛等藥。
(3)避免過度疲勞,每日活動時間不超過6小時,睡眠休息時間不少于10小時。時間和日程安排宜松不宜緊,路途宜短不宜長,活動強度宜弱不宜強。
(4)帶必要藥品和有病及時就醫。外出時胃腸炎和暈車、暈船常易發生,如不及時糾正,極易誘發心臟病。因此要隨身帶上乘暈寧、安定和吡哌酸等藥。一旦發病,應及早就醫,切勿拖延,千萬不可帶病旅游,以免發生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