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水仙堿對急性痛風性關節炎有效,但不良反應較大,因治療劑量與中毒劑量較接近,所以應做到及早使用及早停藥,痛風發作后幾小時內及時用藥對90%的病例有效,如果超過12小時,則在24到48小時生效,若發作已超過兩到三天則一般不再使用,口服首劑1毫克,其后每小時0.5毫克,直到癥狀緩解或出現胃腸道癥狀,或總量達到4到6毫克,癥狀緩解后每次用0.5毫克每日兩次,持續十到十四天。
腎功能不全者每日劑量不超過2毫克,合并消化道出血潰瘍病者或口服不能耐受者改用靜脈滴注秋水仙堿一到兩毫克加入250毫升生理鹽水中,并在滴注液中酌情加活潑酸氫化可地松,可使毒性反應減輕,老年人慎用秋水仙堿或劑量減半。
出現下列情況時應減量或停藥:
1、關節炎疼痛和炎癥明顯改善后改為維持量。
2、出現嚴重胃腸道反應應立即停藥。
3、白細胞減低應停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