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患者的病史,體格檢查和實驗室檢查結果可確診高血壓。診斷內容應包括確定血壓水平的分級無合并其他心血管疾病的危險因素,判斷高血壓的原因,明確有無繼發性高血壓,評估心、腦、腎等靶器官情況,判斷患者出現心腦血管事件的危險程度。目前國內高血壓采用2005年中國高血壓治療指南建議的標準當,收縮壓大于等于140毫米汞柱,舒張壓大于等于90毫米汞柱,確診為高血壓。
一級高血壓是指收縮壓在140到159毫米汞柱,舒張壓在90到99毫米汞柱。
二級高血壓是指收縮壓在160到179毫米汞柱,輸張壓在100到109毫米汞柱。
三級高血壓是指收縮壓大于等于180毫米汞柱,舒張壓大于等于110毫米汞柱。
單純收縮期高血壓是指收縮壓大于等于140毫米汞柱而舒張壓小于90毫米汞柱。如果患者的收縮壓與舒張壓分屬不同級別時則以較高的分級標準為準。
高血壓的治療分為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和繼發性高血壓的治療。原發性高血壓的治療為改善生活行為,降壓藥物的治療,降壓藥物選擇利尿劑,β受體阻滯劑,鈣通道阻滯劑,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制劑和血管緊張素二受體阻滯劑,對解除高血壓的患者應推薦起始與維持治療的降壓藥物,特別是每日給藥一次,能夠控制24小時達標的藥物。
具體應遵循四項原則即小劑量開始,優先選擇長效制劑,聯合用藥及個體化治療。
繼發性高血壓的治療主要針對原發病的治療,如嗜鉻細胞瘤引起的高血壓,切除腫瘤后血壓可降至正常,腎性高血壓可通過介入治療擴張腎動脈,對原發疾病不能根治手術血壓仍高者,適當進行藥物降壓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