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顱腦外傷的患者來說,因為可能會傷及呼吸節律調節中樞,從而導致呼吸節律的改變,呼吸暫停,而嗎啡有抑制呼吸的作用,因此在沒有呼吸支持的條件下,比如沒有呼吸肌的支持下,最好不建議使用嗎啡等抑制呼吸的藥物,以免加重病情。
主要是因為嗎啡能夠抑制大腦中樞和咳嗽中樞的活動,使其呼吸減慢,并且產生的鎮壓咳鎮咳的作用。
急性中毒會導致出現呼吸中樞麻痹,呼吸停止甚至死亡,此外,嗎啡可以通過胎盤或乳汁抑制胎兒或新生兒呼吸,同時能對抗促產素對子宮的興奮作用,而延長產程。
因此除了在顱腦外傷的患者禁用以外,還禁用于分娩止痛及哺乳,支氣管哮喘、肺心病的患者以及對于些肝功能損傷的患者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