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古到今音樂被認為可以修身養性、陶冶情操,到十八世紀四十年代音樂用于醫療,國外用音樂來治療孤獨癥、抑郁癥、躁狂癥,減輕痛苦消除各種緊張。在許多醫院設有一些音樂治療師,音樂對人體的作用一般認為有心理作用和物理作用。
一,心理作用,主要影響人的情緒和行為,節奏鮮明的音樂讓人振奮激昂,旋律悠揚的音樂使人輕松愉快,音樂可以誘發人的特殊情緒,比方思念、眷戀、悲慘、惆悵、展望、向往、期待等,這些情緒的產生和聽音樂的生活體驗、現實心境和欣賞能力有關系,音樂調整人的情緒,借助神經系統的作用改善器官功能狀態,行為方面可以使躁狂病人安靜,可以訓練病人注意力的集中情況。
二,物理作用,音樂的音響、頻率、節奏、強度這些作用于人體,與體內的各種相應的振動頻率和生理節律配合起來形成一種共鳴的作用,調整器官機能的治療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