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冠脈綜合癥,特指冠心病中急性發病的臨床類型,主要涵蓋以往分類中的Q波性急性心肌梗死、非Q波性急性心肌梗死和不穩定型心絞痛,由于上述三種臨床類型都具有突然發病的特點,使人們自然聯想到其發病可能具有共同的病理生理基礎。即與斑塊的不穩定有關,從而提出了急性冠脈綜合征的概念。
然而近些年,越來越多的循證醫學研究顯示,試圖統一急性冠脈綜合征的治療方案是不現實的,例如標準溶栓治療急性心梗僅對st段抬高型急性心肌梗死有效,而對非st段抬高急性心梗無效。
鑒于上述治療療效上的差異,近年來又將急性冠脈綜合征分為st段抬高型急性冠脈綜合征和非st段抬高型急性冠脈綜合征兩大類,前者主要是指st段抬高型急性心梗,后者則包括非st段抬高性急性心梗和不穩定型心絞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