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長時間原則,足量抗強迫癥藥物治療要至少三個月,有些病人需要更長的時間,才能視為一個療程結束,才能評估療效。
2、足量的原則,抗強迫藥物治療的時候劑量一般比較大,有時是說明書上所說的最高劑量,這是因為低劑量下療效很不好,要應用較大劑量,當然每一位患者情況不同,具體用藥劑量要具體分析,具體決定,但是一般來說抗強迫治療時,藥物劑量是偏大的。
3、維持時間要長,最大劑量的抗強迫藥物取得較好療效時,這個劑量一般建議維持六個月左右,再考慮減量維持兩至三年。
4、帶著癥狀,順其自然,強迫癥狀的完全消失比較困難,患者和家屬要接受強迫癥狀,帶著癥狀去生活學習,順其自然是治療強迫癥的心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