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頸椎骨折以后,如果沒有神經壓迫癥狀,比如像手腳的麻木或者是上肢、下肢的感覺異常,可以保守治療。
頸椎骨折的保守治療,包括頸托的保護以及頭頸胸支具的使用,通常需要固定三到六月,方可以摘除,也就是基本上達到骨折愈合的時間。
避免過早拆掉頭頸胸支具以及頸托的保護。過早拆除,容易造成頸椎骨折的進行性壓迫,或者說受傷的傷椎出現進一步的受壓,而出現了變扁等不利的情況。
在此期間,需要進行適當的接骨,補鈣以及活血化瘀等藥物的治療,局部能可以行理療熱敷,來共同促進骨折的愈合。
在傷后三月到六月,定期復查ct或X線片,以了解骨折愈合的情況。待骨折愈合后,方可以進行頸椎的屈伸活動,進而達到逐步恢復正常活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