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幾類人群不宜進行降膽固醇治療:
一、活動性肝炎的患者不宜使用降膽固醇的藥物,因為這類降脂藥物在肝臟代謝,因而會加重肝臟的損害。
二、懷孕或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降膽固醇藥物,因為動脈硬化是慢性過程,所以妊娠期停用降脂藥物對治療原發性膽固醇血癥的遠期效果影響甚少,而且膽固醇及其生物合成途徑的其它產物是胎兒發育的必需部分,包括類固醇和細胞膜的形成,他汀類降脂藥物在降低膽固醇生物合成的同時,也減少了膽固醇生物合成通路的其他產物,所以孕婦服用這類降脂藥物,可能有害于胎兒,降血脂藥物及其代謝產物是否經人乳分泌具有副作用,目前還缺乏研究。由于許多藥物經人乳分泌而靜止藥物有潛在的毒副作用,所以哺乳期婦女不宜使用降脂藥物。
三、必須強調并非所有的冠心病患者都適合進行調整膽固醇的治療,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晚期腦血管疾病和活動性惡性腫瘤的患者,都需慎重采用調脂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