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出現了沒有明顯誘發因素的足部的疼痛,可能由以下因素所導致:
第一,就是創傷。這類的創傷并不一定是直接的暴力打擊或者是嚴重的損傷,可以由于一些微小的扭傷,或者摩擦,或者擠壓等損傷而逐漸累積,從而在一定時間內出現疼痛。
第二,是勞損性的因素。比如長期大距離的跑步,可以導致足部的疲勞,骨折或者軟組織的扭挫傷。
第三,是受涼。受涼這種因素可以導致足部的無菌性炎癥,從而產生疼痛。
第四,是一些神經系統的病變。比如腰椎間盤突出壓迫了神經根或者坐骨神經炎癥都可以在足部這個支配區域產生疼痛。
第五,是有足部的關節炎,比如常見的痛風性關節炎、風濕類風濕性的關節炎在足部也可以產生疼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