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矮小而言,其實并不是我們在孩子很小的時候,在一歲以下嬰兒去就不存在這個問題的,因為就我們生長標準而言,其實是從出生到十八歲都是一個固定參考標準的,所以說是我們根據這個固定的身高的參考標準,我們就可以看見這個孩子他的身高是一個正常范圍,還是一個偏矮的情況,或者說是已經存在一個矮小的情況了。
當然對于兩歲下的小嬰兒來說,那如果這個孩子已經診斷矮小了,其實我們多數還是采取這種營養喂養的干預,維生素和微量元素的干預以及結合著孩子的運動和睡眠等情況進行一個綜合有效的一個治療。
真正用藥來治療,還是放在這個孩子兩歲或者是三歲以后才進行的,也就是說這個孩子他即便是一個小嬰兒,但是如果還得身高是明顯低于正常同齡兒的兩個標準差以下,這個時候我們也需要通過早期干預,那也要聽過隨訪來看這個孩子的身高的正常曲線是什么樣子的,如果他逐漸向好的方向發展,那就可以,如果他一直沒有好轉的話可以在兩歲或三歲以后進行其他相對應的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