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抗膽堿藥。比方說丙米嗪,阿米替林,去甲替林,氯米帕明,曲米帕明,多慮平等三環類抗抑郁藥,兩個結果就是合用具有協同作用,導致各自的血藥濃度增加及毒性增強,增加發生麻痹腸梗阻,高熱的風險,它的處理就是避免合用的。
二是巴比妥類和其它中樞神經抑制藥,結果這個藥可以增強巴比妥類和其它的中樞神經系統類藥物,對中樞神經系統的抑制作用。
三是和鋰鹽,它的結果就是合用可以增加發生神經毒性的風險,可以引起運動障礙,加重椎體外系的癥狀和腦部的損害。
四是單胺氧化酶抑制劑的作用,合用可以增加發生5-TH綜合征的風險,處理就是禁止合用。停用非選擇性的單氨氧化酶抑制藥,停用嗎氯貝胺一天后可以使用這個藥物。單氨氧化酶抑制劑的治療,應用于本藥停用十四天以后才可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