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對于肺結核的治療,不能叫做化療,它雖然也是化學藥物治療,但是需要和腫瘤的化療相區別,當然也有肺結核伴有肺癌的,如果是活動性的肺結核,暫時也不適合用化學藥物治療,需要先抗結核治療。
治療原則是,目的是為了殺死結核桿菌,促使結核病的治愈,它主要講求以下幾個方面,就是早期、規律、全程、適量的原則。
早期對于確診的初診患者和病情復發惡化的復發的患者,均應該抓緊治療,尤其是未曾治療的初始痰涂片陽性患者,早期治療有利于吸收,然后需要規律全程的用藥,聯合用藥是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抗結核藥物,目的是為了保證療效,防止耐藥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