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醫本草堂股骨頭壞死是一種病理演變的過程,初始發生在股骨頭的負重區,應力作用下壞死骨骨小梁結構發生了損傷,即顯微骨折以及髓后針對性的損傷,骨組織的修復過程,造成骨損死的原因不消退,修復不完善,損傷修復的過程繼續,導致股骨頭結構改變,股骨頭塌陷、變形、關節炎癥、功能障礙、骨頭壞死,故然會引起疼痛,關節活動和負重行走功能的障礙,但不要受壞和死文字含義等恐怖的影響。
骨股頭壞死的病變,畢竟局限,累及個別關節,可以減輕、消退和自愈,即便嚴重,最后可以通過人工髖關節置換術救活,人是能夠恢復步行的能力;股骨頭壞死病因不外有兩種,一種是發生于股骨、脛骨骨折不能復位的愈合,股骨頭內的負重和骨小梁轉向負重區承載的應力降低,出現應力損傷,所以壞死總是發生在患者骨折愈合、負重行走之后;另一種是骨組織的自行病變,如最常見的是慢性酒精中毒或者是輕微的糖皮質激素引起的股骨頭壞死,同時骨組織再生修復功能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