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心病心絞痛的治療原則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即刻緩解缺血。
二、是預防嚴重的后果,例如死亡或者是心肌梗死或者是再梗死,其治療包括抗缺血治療、抗血栓治療和根據危險度分層而進行有創治療。對可疑這種心絞痛患者,應該進步的關鍵性治療是在急診室做出恰當的評估,檢查,按輕重緩急送至相應的部門,進行治療并立即開始抗栓或者是抗心肌缺血的治療。
三、心電圖心肌標志物,正常的低危病人,在經過一段時間治療觀察后可進行運動實驗,若運動實驗結果陰性,可以考慮出院繼續藥物治療。反之,大部分的心絞痛病人應該入院治療。對于進行性的缺血且對初始藥物治療反應差的病人,以及血流動力學不穩定的病人,均應該送到監護室ccu加強監測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