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橫突骨折,我們指的是,在脊柱旁有兩個向兩側生長的一根短一點的骨頭,這個叫做橫突,一般他在外傷的情況下才會出現骨折,由于肌肉的撕裂所造成,橫突骨折那不是說是特別嚴重的損傷,通過修養,慢慢的調理是可以自行愈合的,一般來講是不需要手術的,它只是因為他參與了腰椎的穩定性的構成,所以說那一般來講,這個就是橫突骨折不用太做特殊的處理,是這樣的。
問題里面提到橫突骨折是什么傷,我是這么理解這個問題的,是不是說考慮它是在法醫鑒定里面是輕傷還是重傷,首先我們在這里說我們是醫生我們不是法醫,我只能就我自己所了解的這一些法醫治法律知識來給各位做一個解答,現在來講一般我們不說輕微傷,在有的省份說輕微傷,在我們國家絕大部分省份已經取消了輕微傷,網上就是輕傷和重傷,輕傷以下我們都說都是這個形式刑法管不了的,都用民法的管理,輕傷以上就屬于是,至少是三年以上是要走刑法渠道的,是這樣的作為橫突骨折來講他肯定達不到輕傷的標準,所以說應該來講還是在民法的范疇里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