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心動過緩急性發作時,除針對原發病因進行治療,停用可減慢心率的藥物外,可以使用阿托品、異丙腎上腺素提高心率,對于心率在每分鐘40次或者更慢者,藥物提高心率效果不明顯,尤其是伴有反復暈厥或暈厥前兆的患者,應植入臨時心臟起搏器,在積極糾正可逆轉的原發病因,并排除了藥物的影響以后,如果患者的心動過緩癥狀仍不能逆轉,則需要植入心臟起搏器。
起搏器按一定形式的人工脈沖電流刺激心臟,使心臟產生有效收縮,從而提升心率,緩解或消除病人的癥狀,挽救生命。
以上方案僅供參考,具體藥品使用請結合自身情況在專業醫生指導下用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