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說,內鏡下治療胃癌后患者在4天左右就可以辦理出院。當然,每個患者之間的病情輕重不一,所以,患者所需要的出院時間也不可能完全一致,要依據患者的恢復而定。
通常情況之下,內鏡下治療胃癌主要適用于早期胃癌的患者,而且經過積極的治療之后,如果患者沒有出現腹痛、腹脹、發熱、便血等臨床癥狀,并且患者能夠經口進食一些流質、半流質飲食,而且患者的大、小便正常,那么這時候,才可以讓患者辦理出院。
而且,需要明確的是,即使患者辦理出院了,也建議患者定期來醫院進行隨訪復查,這樣可以動態的監測治療的效果如何,而且也可以及時調整相應的治療方案,對于患者的身體健康才是有幫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