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判斷一個人的人格,必須從量和質兩個方面來觀察。
從量上分析:注意從其精神方面的能力(以智力為標準),看其在記憶力、想象力、感知力方面是否偏差。質的方面應從以下幾點進行判斷:
(1)、精神傾向、精神反應的方法和特征:如對批評,有的人不以為然,反應遲鈍,有的人語言厲色,加以反對,有的人氣餒、沮喪、自我責備、恐怖念頭較強。
(2)、從心理上分析:對各種不良情況,如頭痛、不眠、業務能力低下的心理原因做一分析。
(3)、對日常生活具體查問清楚,對以往經歷過的事進行深入調查,了解患者在學習、工作、生活中與眾不同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