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結核病人停藥兩年之后出現復發,一定要注意兩方面的問題:一方面就是本身第一次治療是否規范,是否足療程的用藥。另外一方面就是是否存在引起身體抵抗力下降的疾病,比如艾滋病、糖尿病、慢性肝病、慢性腎病、慢性肺部疾病等等。
另外,如果確認存在了肺結核的復發,一定要積極的接受治療,復發的病例一般來說需要考慮使用異煙肼、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和鏈霉素來進行強化治療,之后等到病情穩定之后再減用藥物。
另外,最好進行治療之前進行痰培養。如果培養到了結核分枝桿菌,一定要進行藥物敏感試驗,因為需要警惕出現耐藥肺結核的可能。如果存在了耐藥,一定要積極地根據藥物敏感試驗來選擇合適的綜合的治療方案。